10月18日,第一届超大特大城市治理学术研讨会·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暨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2024年会在成都举办。
本次会议由四川旅游学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都市法学会指导,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基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主办,四川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旅游学院生态法治研究院承办。
会议围绕“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主题,选择“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文化遗址保护司法问题、再生资源及交易法律问题、食品全程冷链安全法律问题”四个专题,深入探讨超大特大城市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治理创新与实践,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有效治理,通过学术研讨助力成都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城市。
四川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建议,要紧扣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的法治难题,不断丰富法学研究的内容,关注绿色低碳发展的前沿动态。
四川旅游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杨朝斌介绍了四川旅游学院及四川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近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在致辞中谈到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征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在致辞中谈到,为了解决成都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容量、开发强度之间矛盾,满足“公园城市”发展要求,要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优化环资案件识别机制;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生态环境全民共治合力;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司法、高校、企业等主体多元共建,在特大超大城市生态治理与司法保护等领域,形成输出更多有价值、高质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推动特大超大城市生态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研讨交流环节,各方代表就“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文化遗址保护司法问题”“再生资源及交易法律问题”“食品全程冷链安全法律问题”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一届二次理事会)圆满召开。
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会长郝廷婷代表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总结2024年工作并对未来工作方向进行了展望,表示将团结带领环境法学同仁,为法治成都、平安成都、和谐成都的建设和发展赋能助力。(张月主办方供图)